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,因车身巨大而右侧视线出现视野盲区,同时,右转弯前后轮产生的内轮差形成空间错觉,极易导致货车驾驶人盲目行驶,将同向通行的非机动车、行人卷入车底引发交通伤亡事故。
为解决右转弯货车安全通行的问题,2021年起,柳州交警创新建设“右转弯危险警示区”(黄月亮),大大降低了货车右转弯交通事故发生率。为进一步巩固事故预防成果,充分发挥货车驾驶人避免右转弯交通事故的主观能动性,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出事故预防新招,以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工程为切入点,选取货车通行量较大,发生过大型车辆右转弯死亡交通事故三个路口:柳太路潭中西路口、柳太路和平路口、瑞龙路潭中西路口,试行货车(黄牌)右转弯停车让行管控措施。
交通管理新措施
货车(黄牌)右转弯停车让行管控措施是在交叉口设置“右转弯停车让行区”,配套施划停车让行标线、减速震荡标线及地面文字标识,并设置“停车让行”禁令标志。▲图:货车右转弯停车让行区
▲图:“停车让行”禁令标志
试行期间,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货车(黄牌)右转弯停车让行管控措施的驾驶人以教育劝导为主,正式实施后,将对路口右转弯未停车让行的货车(黄牌)驾驶人进行电子警察固定证据后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货车(黄牌)右转停车让行是指中型(含)以上载货汽车在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,按照交通禁令牌的指示,要减速慢行、停车观察、提前预判路面状况,礼让行人、非机动车,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,不可争道抢行。
一停:车辆驶至路口时应减速慢行,当信号灯显示为绿灯时,车辆缓慢驶入“右转弯停车让行区”停车等候。
二看:从左至右分别观察车辆左侧、车头前侧、车辆右侧是否有来车或行人进入驾驶盲区。
三起步:确认安全后再次缓慢启动车辆完成右转弯。
四缓行:驾驶人注意启动过程中禁止急踩油门,应不断观察左右后视镜,缓慢通行。
货车(黄牌)右转弯停车让行相关法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。
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,罚款200元、记1分。试点大型车“右转弯必停”